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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几乎不再记得这些……。 (里尔克)
远方照亮了我……我依旧眷恋某些正在消逝的东西。 (作者)
当我在键盘上敲出这两个词时,我自己都觉得奇怪,它们怎么会肩并肩地来到了我的面前。它们是两个陌生的客人,是一次邀请和一次拒绝,是一个晴天和一个雨天。既然它们来了,我就想同时拉住它俩的手。它们的手让我感到温暖和寒冷。但是它们让我毫无理由地回到过去,回到我看到彩虹同时也能看到棺材的七十年代,回到我浑身上下粘满泥巴长满翅膀的童年。
大约在我十岁的年纪,没有人会对彩虹和棺材提出疑问,没有人会说彩虹长在什么地方,棺材是不是一种玩具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彩虹和棺材对每个人来说是具体的,可以看到可以触模到,它们会使我的眼睛发亮双手发烫。但是,仅仅因为它们普遍,到处可以看到,它们高悬在我们头顶或者挡住我们的道路,人们就有理由熟视无睹吗?也许,我的父母和所有生产队里的大人们是不会在乎彩虹和棺材这两样东西的,他们至多说一声,噢彩虹哪,或者谁谁谁的棺材指出去了之类的话。他们说这两个词的时候就像在说天气,说庄稼的长势或手头甩出去的一棵稗草,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但是我太在乎了,彩虹是和我的快乐连在一起的,我渴望看到彩虹,至于棺材嘛,那多半是恐惧的代名词,一想到这个词我眼前就出现了给桐油抹了一遍的那个长方形的庞然怪物。现在想来,我的童年差不多是在面对一只只棺材的恐惧中度过的。好在我的童年除了看到棺材还能看到彩虹这种遥远而美丽的东西,想起天空中这条神奇的弧线,五颜六色的温暖就会流遍我的全身。
如果按现在的标准,我七岁上学的时候真是太不像话了,我不是一个好学生,三天打鱼两天撒网,时常旷课,我想我那时坐的那张书桌肯定是全班最孤独的一张了,它浑身伤疤,摇摇摆摆的样子很像我家隔壁的螳榔头秀高,七十多了,一天到晚咳嗽不止,同样,我的两只胳膊靠上去的时候,它就吱吱乱叫,所以在很多情况下,我愿意让它孤独地呆在空气中,整个教室的读书声咿咿呀呀响起来的时候,我就要让我的座位空缺着、沉默着,空缺和沉默是为了反抗点什么,反抗点什么呢?我也说不清楚,总之,好像我这张座位不是让读书的声音响起来,而是专门要让这文明的声音沉下去,沉到深深的井底,是的,我越来越认定,我的这张空缺的座位是带着某种使命的,虽然处在雷鸣般的读书声中它是那么孤独——孤独得让老师的近视眼睁得白眼多黑—眼儿少。可是,那个带眼镜的姓孔的女老师有个难得的好脾气,一天到晚面带微笑,当我们大声朗读的时候,她左手捧着课本,右手握着一根剥了皮的桑条,露出上面一排好看的牙齿,神气活现地在黑板前走来走去。有一天我终于忍受不住她日复一日的微笑了,我开始逃学,我开始用自己制作的弹弓追寻唧唧喳喳的麻雀的叫声。有一回,我头顶着彩虹,骑在一棵剑拔弩张、挥舞着拳头的桑树上荡来荡去的时候,我就想象着女老师偏转着头将她的深度眼镜移向我的课桌的情景,我得意地笑了起来。是的,她会怎么想呢?她的脾气还会那么好吗?面对我的书桌,她看到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啊:仿佛一个邋遢的乡下野孩子张大了一只缺了一颗牙齿的嘴巴。我知道,这只怪模怪样的嘴巴有一天肯定会激怒老师的,它已经越来越引起老师的注意了,这样一想,我就不敢放肆地逃更多的课了,但我这样老老实实的日子不会长久,看到老师没有严厉地批评我,甚至都没有来找我谈话,我的胆子就更大了,课也就逃得更多,到后来,干脆就不去上学了。
这样,当我的小伙伴们在课堂上张大了嘴巴咬牙切齿认字的时候,我在课外却看到了更多的彩虹和彩虹有关的许多神奇的事物。我的父母亲都出工去了,虽然我逃学在外,但我还是不敢回家,怕万一他们回来给碰上了,碰上了父母是少不了一顿打的,道理很简单,我不是在上学吗?上学回家里来干什么?这简单的逻辑连我那斗大字都不识一个的祖母都是懂得的,所以逃学的日子,我多半躲在田角落里或者哪一座桥底下。我的快乐的举动后来赢来了其他几位小伙伴的羡慕和支持,于是,孔老师的课堂上又多出了几只掉了牙齿的嘴巴。她上课的时候,这几只空空的嘴巴就嘲讽似地冲着她示威。我们呢?野天野地的在白云下到处跑(只是要躲开自己队上的人,怕传到各自的父母耳朵里)。乡下的那种天宽地阔,那种童心融人蓝天的快乐,已经弥补了我们那时的贫穷。多年以后,当我读到三毛的那篇《逃学只为读书》的文章时,我才知道,那个我们整天嚷着要去解放的小岛上,有一位名叫三毛的作家,干过和我们同样的事(我们年纪轻轻却学会了自己给自己上课这样一门绝活)。在天宽地阔的原野上,我们辨认着拂过我们胸口的庄稼,追踪着野兔和黄鼠狼的足迹,(一只黄鼠狼的价格是四元七角一分,差不多是七十年代后期我的母亲一个月代课的工钱),两耳朵接纳着地上蟋蟀的吟唱、苦楝树上老蝉的长啸,和远处队上的男人和女人嘻嘻哈哈的笑骂声。日子一天天过去,与现在的孩子们完全不一样,我们从来没有为自己的未来担忧,未来就像头顶的天空,我们够不着也懒得抬头一看。那是什么样的生活呢,每当暴雨来临的时候,就有路上的凉亭给我们挡着(现在的乡下,这样的凉亭已经绝迹多年了)。每当云收雨散的时候,我们就能大饱眼福,指点着挂上了天边的彩虹,天是那样的蓝,是真正的蓝墨水的那种蓝,仿佛要滴下颜色来似的,这时的彩虹就像一把镰刀,将大片大片的乌云收割干净了。但是彩虹不会收割我们的快乐,
彩虹是高高的蓝天的快乐,也是我们的快乐。那时,我们每人会攀上一棵桑树,仰望着蓝天数着彩虹的颜色,一个说三种,一个说五种,一个说彩虹没有颜色,我们就笑那个说彩虹没有颜色的家伙,彩虹彩虹,彩虹怎么能没有颜色呢?白痴。我们不知道那个说彩虹没有颜色的人是我们这伙中的一个色盲,可能他看那条高高的彩虹就像我现在回忆七十年代一样,都是黑白的。但色盲这个词我至少要到两个十年之后才理解它的合义,我那时真是个白痴。
我们快乐的逃课终于让父母知道了,老师告到了父母那里。有一次,当我们起劲地在原野上爬桑树、翻跟斗的时候,至少有三位母亲和两位父亲从四面八方把我们包围了。我们落荒而逃,但都逃到了父母们结实有力的手里,他们好像说好了一样,先是扯下我们的裤子,在我们细嫩的两爿屁股上好一顿毒打,直打到他们的手酸了,骂也骂够了,才一个个被揪着耳朵拎到了教室里。我们像一只只斗败的公鸡,低着头,鸦雀无声,我们从来没有这样老实过,坐在前徘的女同学吃吃吃地笑着,但我们不敢还嘴,甚至不敢瞪眼,更别说挥舞拳头了,我们的父母一个个凶神恶煞似地坐在后面,我们的后脑勺上有无数双眼睛正蚂蝗叮着小腿肚子一样叮着我们的头皮呢。那几双眼睛是那么强大,就像现在的美国挥舞着拳头瞪着塔利班和本·拉登,我们大气不敢出,眼睛看着课本心却全在原野上,全在彩虹般光辉灿烂绿油油的事物上,在阴森森的教室里,我们遇上了百年孤独,就像日后我读过的一本书上说的,一日长于百年……唉,我好不容易等来了下课印放学的铃声。
我们的彩虹就这样暂时躲进了乌云里,我们的手上不再有飞翔的东西了,代替它的是一支铅笔和早已撕去了封面的课本。接下来,我童年最大的恐惧———具具棺材被上学路上的一个个早晨和傍晚抬到了我的面前。我必须每天两次(早晨上学晚上回家)面对五具同样的棺材。
从我家到我读书的隔壁村庄许家汇,中间有一段荒无人烟的桑树地,步行大约需要一刻钟,在这段路上,五具棺材依次摆在路口或隐藏在茂密的桑树地里,其中有一具还是新摆上去的。这是我们村的一位五保户。我们吃过了老家伙的豆腐饭,用村子里出工和收场用的那面铜锣,敲敲打打把他抬到了野地上,棺材不偏不离,正好摆在了我上学的路口,所以我特恨这老家伙。那个老家伙抬出去的时候,几乎整个村子都出动了,长长的送葬队伍连同泥泞(好像那天下了毛毛细雨)在乡间小道上扭动,真像电影里看到的一条张牙舞爪的龙,龙头自然是那口棺材(我对龙这种怪兽从没有好感),走在最前面的是小队长毛老虎,怎么看他都像那个诱惑着龙的小丑。毛老虎披麻戴孝,手提一篮满满的黄色霉头纸,我知道那就是冥币,那只篮就是民间所说的“讨饭篮”,这只篮一直挂在棺材旁的一棵桑树上,直到慷慨的大自然将它收走为止。小队长毛老虎一路慷慨而潇洒地撒着冥币,那一刀刀像豆腐干大小的神奇的纸头,被柔和的东南风轻扬得凄凄惨惨戚戚,有那么几张还打在了我的脸上,我被电击一般,本能地伸手一撩,然而,连一个鬼影儿都没有撩到,这几张碰了我一下的霉头纸早没了踪影。这几张上下翻飞的霉头纸连同道路的泥泞经常出现在我长大后乡村的回忆里,我在那个时候,已经知道了在通往另一个世界的路上仍然少不了神奇的纸币。后来,我们家逢年过节祭拜祖宗,分发佛财的活多半是我做的。靠着墙角,当大火熊熊燃起,佛柴劈啪作响,霉头纸由黄变黑卷起边儿时,我感觉到我的祖先们正厚颜无耻地讨好我,围在我的身边,我甚至能够看到我的那些叫不上名的祖先们笑嘻嘻地哄抢和怀揣着冥币离开的情景。
就在五保户被四个成年人用两杠毛竹抬出去的时候,我突然理解了“抬出去”这三个字,这三个字多么熟悉,多么形象,这是我的父亲招呼我的口头掸,“抬出去“进来,“抬出去”吃饭了,“抬出去”给我读书去,他就是这样呼我的。我的母亲用“抬出去:招呼我比较少,她用的最多的那个词是“小棺材”,“小棺材”在学校里都干了什么,我们家这只“小棺材”,这三个字我母亲说来别有一番亲切的味道,我父亲是恶狠狠地使用“抬出去”三个字的,我母亲却把“小棺材”三个字说得轻言细语,其中还有一种难于言传的得意,所以我从小就记住了棺材这个词,但是当我真正碰到第一具棺材时,我还是吓了一大跳,我没想到这东西有那么恐怖。
许家汇有我们家的一家老亲戚,平时很少走动,但是,每到过年或清明,我的祖母总会带上我,我的弟弟和一个堂妹去做客,那家亲戚是村上的一户殷实的人家,房子很大,很长,黑乎乎的一大片。在我们乡下,房子一般造得很进深,房子前面是一块空旷的道地,然后依次是廊檐、厢屋,厢屋后面有一个很亮堂的天井,再是灶间,过道,一个小天井,最后面是圈养牲畜的猪棚、羊棚和茅坑。有一回吃了亲戚家的糖茶后,我一时内急,就摸着黑上茅坑去,当裤子剥开登上茅坑板时,我看到亲戚家的羊棚上面用稻草盖着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一头还翘在外面,一个斗大的“福”字扑向我的视野,我吓出一身冷汗,拉上裤子匆匆逃离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这家亲戚走动。后来我才知道,在乡下,也只有在一些比较殷实的人家才会给活着的老人备好一口棺材。而我的这家亲戚有两口上等的棺材——这是后来我的祖母告诉我的。
虽然我从此再没有走进我的老亲戚家,但是,许家汇我还是隔三差五地要去,因为我的一年级就在那儿念。这样,这段路上的五口棺材成了考验我胆量的一个标志。
就在离许家汇还要走三分钟的那个地方,是最荒凉的一段路,偏偏那个地方有一口柴茅棺材,很显然,那是某一户穷人家的棺材,一般人家的棺材是砖砌瓦盖的,这棺材是用泥砖砌就,上面只用茅草和稻草潦潦草草地一盖了事,西北风一次,对着路口的那一头露出好大一截,伴随着北风的呜呜声,还有竹杆敲击棺木的响声,野猫进进出出,恐怖至极,每次走到这里,我毛发竖起,听觉特别发达,只好夹紧尾巴,三步并两步,几乎奔跑着钻进教室。而且我那时已经得到了来自我们村的一位老人的警告,有天晚上,他讲了几个鬼故事后,郑重其事地告诉我,凡人是个小不点儿,所以每个凡人的背后都有一位保护神,他处处护卫着你,你走夜路的时候这位神就跟在你后头,因此你走路千万不要回头,你一回头,你的神就不高兴,如果你回了三次头,你的神就以为是在回绝他,他就会离你而去。神离开后,那些小鬼就会乘虚而入。我一想到这位老人的话,就更不敢回头看,生怕得罪了我的神,生怕我的神离我而去。
我在许家汇断断续续上了二个学期,在一种胆颤心惊中学会辨认汉字和做简单的算术题。我还清晰地记得,老师在我第一次交上去的作业本上打了一个五角星,给了五分,那是一个最高分,那一天我的母亲高兴地笑了。
有一年的暮春(我至今还感受着那一年的阳光),大队里来了几位干部,他们是来统计我们村的棺材的数目的。我跟着他们到处找棺材,那天我胆子特大,因为大队里的人跟在我后面,我想,鬼不怕我总应该怕大队的干部吧。我们村不过百来亩地,可是让我惊讶的是,这些地里居然密密麻麻地摆放着那么多的棺材,而且有的还造得像模像样,那时我们村只有少数几户人家住上了木板搭建的楼房,我外婆家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家是住不上楼房的,但是我们家的祖坟却早早地进入了小康,造成了神气活现的二层甚至三层楼房,这让我大为恼火,再说我已经受够了这些棺材的惊吓,所以我见了它们就想砸几下,长大后我想到这一点,我还由此联想到,在我们那个年代,许多打着革命旗号的冠冕堂皇的运动,背后总隐藏着一个和我一样的心态。我那时一般拿着一根溜光的小竹杆,我用竹杆分开棺材旁的杂草,也用它来打蛇虫百脚,看到棺材边的黑糊糊的洞就伸竹头进去捅一下,有时候还真的有黄鼠狼从另一个洞里嗖地窜出来,消失在茂密的桑树地里。可是有一次,当我的长竹杆撩开深深的草丛的时候,我却看到了两个搂在一起的年轻人:一男一女,他们慌乱地在我的竹竿下逃走了——但愿我从来没有看清楚那两张惊恐得已经变了形的脸。我记得同行的大队干部的口头经常挂着这样一句话,叫什么“移风易俗”。如同任何一次运动都有一个动听的理由一样,这四个字就是这次清除棺材的运动的理由。这些野地里的棺材都是有主的,当然上也不过三代,三代以上的棺材是很少见到的,七十年代初在我们乡下已经没有供奉牌位的祠堂了,那些旧事物在好几年前就一扫而光了,可是野地里的棺材,说白了,谁家都有,多的人家有四五个,大队干部先是召集群众开动员大会,白天黑夜地开,可见当时对这场棺材运动还是有点抵触的,大队长说,谁家的谁家的必须端掉,深埋到地里去,后来上来一个大队干部说,队长家的三天前就端掉了,请大家不要有顾忌,现在
是新社会,新社会破除迷信,红旗一插,百鬼跑光,再说死人占用了那么多活人的地,这样下去还了得,大家想想吧,如果不乘早搞掉,工作组来了就麻烦了。
开了几次会后,几乎不再有明目张胆的反对,清除棺材的运动进展得很顺利,那几天上学我不必担惊受怕,因为再荒凉的野地里都有人在拆棺材。都有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在高高飘扬(乡下的规矩,动土时插上一面红旗,用于辟邪,此规矩一直延续到现在),我看到了那么多的棺材被敲开,那些没有腐烂的裹尸布、头发扔得到处都是,黑黑的尸骨被小心地从棺材里取出,再放进一只大瓮,封好,埋入地下。至于那些棺材板,大多
被一把火烧掉了,但有些板质地非常好,主人家舍不得毁掉,胆子大一点的就扛回家去,请木匠做个凳子什么的。我的一位叔叔,人称拆烂污阿二的,胆子不大,却很会精打细算(他长期把持着我们村会计的宝座),请木匠将一块棺材板刨光,做了一条结结实实的凳子,每年夏天,吃过晚饭,他就扛起那条大凳到道地上乘凉,光着膀子,精瘦瘪骨的身子,躺在上面大摆龙门阵,还真的是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哩。我却连摸都不敢摸一下这条大凳。这条凳子后来踪影全无,也许是漆了一遍又一遍的桐油后消失在别的凳子之中了——啊,这些,大约是一九七三年间的事,我那时七岁。
(我在十三岁的时候离开我的村子,那年,我母亲欢天喜地地接到了去石门工作的调令,正式结束她近二十年的知青生涯,我随我的母亲去了那个著名的江南小镇,我生活得很窝囊,直到离开,是的,那天,紧随我母亲而行的,除了我,一张竹榻,一个包袱外,我想,还有剪不断的我对漫长的乡村生活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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