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惠民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体现了文化建设的宗旨。基本文化权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大力推进文化惠民,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改善文化民生,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的根本目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做好文化惠民工作,要着眼于设施更加完善、队伍更加健全、活动更加新颖、内容更加丰富,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服务覆盖面,创新服务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全省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构建全覆盖的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设施是人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享受文化服务的基本阵地。合理规划省、市、县、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整体布局,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着眼于构建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大力实施浙江省文化阵地工程,着力建好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省本级重点抓好浙江美术馆、西湖文化广场、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各市在改造、维修原有文化设施的基础上,建设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重点文化设施。争取到"十一五"末,实现市有3馆(群艺馆、图书馆和博物馆)、县有2馆(文化馆和图书馆)、2/3以上的县(市)建成专题特色博物馆、乡有1站(文化站)、85%以上村有1室(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全省城乡每百人均文化设施面积超过8平方米,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达到国家或省规定标准,彻底消除公益性文化单位无馆(舍)现象。同时,加强管理和利用,提高运行效率,充分发挥现有文化阵地的作用。
加大对基层的文化服务供给。当前,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文化惠民工作的"重头戏"。大力实施"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活动,提高送的质量、扩大送的范围、拓展送的途径,努力保证每村每月能看一场电影,每个乡镇每两个月能看一场演出;加快建成覆盖城市大部分社区、农村乡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让广大群众能够就近、方便和廉价地享受、利用各类网上公共文化资源;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动实践中积累生活、激发灵感,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食粮。在送文化的基础上,加大农民种文化培育力度,通过开展农民文艺汇演、城乡文化共建等方式,提高农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着眼于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文化资源,实施"低收入地区文化保障工程",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革命老区的文化扶持力度,保障弱势群体的文化权益。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推动乡镇文化站延伸服务内涵,切实发挥好面向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
创新多样化的文化服务手段。提高文化惠民工作成效,关键在于创新。进一步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和先进的科技手段,加快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体制机制创新、内容形式创新、传播手段创新,实现文化服务手段的多样化。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增强公益性文化单位和国有艺术院团的活力与创作力,进一步提高文化服务能力。积极培育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加强对民营文化的扶持和引导,积极鼓励和倡导社会自办文化,发展一批文化服务的非政府微观主体,实现政府、社会、个人服务主体多元共存。总结发扬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博物馆免费开放的经验,进一步从免费开放后的管理机制、服务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为全国提供示范。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发挥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打造高素质的文化服务队伍。文化惠民的推进,依赖于一支热爱文化事业、服务意识强、文化素质高的文化队伍。继续实施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打造一批有实效、有亮点、有影响的重点项目,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艺术教育,支持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省级示范高等院校,充分依托各类艺术院校,推进文化人才培育工作。筹划建立省级优秀文化艺术工作者荣誉制度,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为繁荣文艺、服务群众不懈努力。大力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农村文化队伍培训活动,实现大部分村建有一支以上的农民业余文化活动队伍。(浙江省文化厅厅长 杨建新) |